成都高新区“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31 15:39:37 阅读:3008 整理:成都市场调查公司
为深入推进成都高新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实现准入即准营,持续推动审批许可“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不改变现有行政许可和监管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分类分项办理优化为“一窗办理”,实现“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出证”,并进一步整合企业开办和经营许可全流程,实现“证照联办”,更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实施范围
在高新区范围内推行“一业一证”改革,优先选取与市民生活关联度高、发生频次高、市场准入审批环节多的行业进行试点,首批选取餐饮、大型连锁便利店、药店、书店、医疗美容5个行业试点,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分步骤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业一证”改革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依据相关行业市场主体的申请,对同一行业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和市场主体登记合并办理,实施行业综合许可登记。由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网络理政办公室(以下简称“网络理政办”)组织协同各审批职能部门共同梳理试点行业所涉设立、经营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许可要素,按照“一件事”的方式重构审批流程,制定统一适用于该行业准入、准营的操作细则。
(一)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单告知”。梳理行业目录、适用范围、涉及事项、实施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要素,编制行业综合许可登记工作规范,并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实现“一单告知”。(责任单位:网络理政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城管局、教文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在对审批条件进行同类合并的基础上,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将行业准入准营涉及的多张许可申请表集成为一张综合许可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进行一次填报即可实现企业开办、经营许可全流程信息共用。(责任单位:网络理政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城管局、教文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三)再造审批流程,实现“一标核准”。制定行业综合许可标准化审批程序,实现一个行业一套统一的审批标准。统一规范标准,全区实行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版面内容包括行业类别、经营主体、经营场所、许可项目和发证机关。统一信息平台,做好业务审批平台与“一业一证”受理平台的衔接。同时,整合该行业包含的所有审批环节,按照多个主管部门同时受理、分别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使许可审批变“串联”为“并联”,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网络理政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城管局、教文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一窗出证”。统一“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发放的行业综合许可证上标明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代码等标准信息,同时包含行业类别、许可项目、二维码、涉及的所有审批许可部门名称(并加盖公章)等特有信息,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集成的所有许可证书电子证照,实现行业许可证书集合。在企业领取综合许可证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网络理政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城管局、教文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2021年1月-2021年3月)。按照单行业单部门、单行业跨部门、跨行业跨部门逐步整合的方式,公布首批“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目录清单,实行一窗收件、并联审批、一次性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和法定许可证。(责任单位:网络理政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城管局、教文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复制推广(2021年4月-2021年10月)。完善“一业一证”平台建设,2021年6月底前开辟网上办理模块,实行网上办理。逐步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实现“一业一证”行业目录达20个,并根据试点行业类型向省、市争取更大审批权限。(责任单位:网络理政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城管局、教文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三)全面铺开(2021年11月——)。根据试点情况,优化完善工作流程、调整试点目录清单,在全区范围更多行业铺开实行。(责任单位:网络理政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城管局、教文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五、办理流程
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构建“线上申报后台直审、线下申报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分类审批、一窗出证”的工作模式。
(一)提交申请
1.线上申报。申请人在“高新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预约申请办理行业和事项,按照系统提示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后,自动进入后台核验和审批程序。
2.窗口申报。申请人通过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提交后分类流转至后台审批。
(二)后台审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按照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机制分发到各相关审批部门,进入审批程序。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承诺时限予以核准;对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反馈给申请人或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统一出证。网络理政办应当将具体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部门告知办理“一业一证”的市场主体,统一颁发和送达相关证书,并公布查询渠道。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对该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的相应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删除,并同步通报或函告网络理政办,由网络理政办协调相关部门为持证人免费换发新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业一证”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改革推进落实的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网络理政办及各审批职能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网络理政办负责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推进改革中产生的问题,各部门确定专人对接,对职责范围内的“一业一证”任务做好配合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落实、强化监管的主体责任。
(三)抓好落地实施。网络理政办制定发布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使申请人了解最新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及时组织开展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和审批办理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及时总结评估“一业一证”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施情况,推动改革顺利落地。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让企业知晓“一业一证”改革可办事项、咨询方式、办理地点、办证流程等,并加强对改革的认可度。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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