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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林业碳汇项目交易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时间:2021-08-30 14:46:00 阅读:4895 整理:成都市场调查公司

我国碳交易发展经历了CDM项目(2005-2012)以及碳交易体系建立(2013-)阶段。2006-2013年为我国CDM项目高速发展期,期间注册备案项目3740个,占比达99%。2013年起,受制于欧盟对CDM项目的限制,国内CDM项目数急剧下降,根据UNFCCC数据,近5年我国CDM项目注册数几乎为零。

我国碳交易体系建立阶段包括碳交易试点与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两个阶段。2013年起,我国借鉴欧盟碳交易机制(EU-ETS),在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广东、深圳、重庆、福建、四川九个省市开启区域碳排放交易试点。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开市。

林业碳汇交易属于项目层面的核证减排量交易

目前,我国林业碳汇交易都属于项目层面的核证减排量交易,项目类型主要有3种:一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林业碳汇项目;二是中国核证減排机制(CCER)下的林业碳汇项目。三是其他自愿类项目,包括林业自愿碳减排标准(VCS)项目、贵州单株碳汇扶贫项目等。

自愿碳减排标准(VCS)是国际碳排放交易协会(IETA)与世界经济论坛(WEF)于2005年底开始倡议的标准。该标准对减排项目进行量化、监督与报告,以产生可靠的减量额度(Voluntary Carbon Unit,VCU)。

各交易机制下林业碳汇项目交易情况不一

中国在碳交易市场按CDM标准交易的项目,大部分是一些能源转化利用、生物质能源、沼气、水电、风电等,碳汇项目较少。

从项目类型来看,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注册备案的CDM项目主要集中于风能、水力等领域,两者项目达2834个,占比达78.7%。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04年以来共批准了6个林业CDM项目,其中5个已在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2个项目的首期核证减排量被签发,部分减排量被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购买。

实施CDM林业碳汇项目虽然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但也会给实施项目的周边地区,甚至全球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带来一些除碳吸收效益以外的影响,即碳效益发生了泄漏。这些影响一直是有关CDM方式和程序谈判过程中各缔约方关注的焦点。

在中国核证减排机制(CCER)下,林业碳汇减排量获得国家发改委签发的林业碳汇CCER项目核证后,可以通过中国碳交易试点交易所进行自由买卖。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9个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市场累计成交2.70亿吨,其中林业碳汇CCER交易量约200万吨,占比为0.74%。

北京环境交易所、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分别推出了BCER(北京林业碳汇)、FFCER(福建林业碳汇)与PHCER(广东省碳普惠核证自愿减排量)产品。

2014年8月,中国首例自愿碳减排标准(VCS)森林管理类林业碳汇项目挂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举办,上海卡姆丹克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购碳5000吨,现场签订购碳协议。

截至2021年6月,我国国际自愿碳减排标准(VCS)下林业碳汇项目数为28个,预计降低年二氧化碳排放量948.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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